劉軒在他的新書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中寫到:
結婚之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十件事

01 和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
02 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,看自己的書,不要跟對方交談,出來之後再聊
03 做一頓燭光晚餐,不管你洗菜還是他切菜,或是你切菜他炒菜,開一瓶紅酒,不用急著洗碗
04 一起買一個玩偶,給它取個名字,旅行時永遠帶著它
05 和你的另一半去夜店,假裝不認識,彼此搭訕,不准笑場
06 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
07 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頭許個願
08 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,兩人一起做個不署名的捐款
09 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
10 再對方面前放個響屁,假如你辦不到,很難走一輩子




所以結論是, 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是最容易做到的!!!
最近有一本暢銷書瞬間提身好感度的惡魔心理術,裡面提到: 美國密西西比約翰大學曾進行過一項追蹤時間達四個月的調查,結果顯示,不刻意掩飾自己,並且會將包括缺點在內的一切坦誠相對的情侶,較不易走上分手一途 




眾多的證據顯示,現代的人談戀愛重要的不是扭捏做態,而是表現出你最真實的那面,最能獲得對方信賴以及有利於長久穩定的情感發展!!!共勉之~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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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髮公主大戰噴火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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